臭氧处理的特性和要求
浙江某医药企业主要生产霉素类原料药,其生产废水由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臭气来源主要为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构筑物,
以及压滤机房和污泥房等。污水站臭气成分主要是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氨气和可能产生臭气的复杂成分等。
臭气经处理后直接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臭气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H2S≤0.33kg/h,NH3≤4.9kg/h;
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非甲烷总烃≤80mg/m3,NH3≤10mg/m3,臭气≤800。
处理工艺流程
对于厌氧池和兼养池等产生的高浓度臭气采用“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作预处理,再与其它构筑物的低浓度臭气合并后再经“臭氧氧化+一级碱喷淋+一级氧化剂喷淋+一级水喷淋”的工艺路线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
厌氧池和兼养池中的高浓度恶臭废气首先在一级酸和一级碱喷淋的作用下实现预处理,预处理后的较低浓度臭气与其它相似水平的污水站臭气合并后再进入“臭氧氧化+一级碱喷淋”系统,浓度较低、处理难度较大的物质得到有效净化,最后“一级氧化剂喷淋+一级水喷淋”可以去除臭氧氧化后的中间物质以及其他难处理污染物,达到相应臭气排放标准。其中一级氧化剂喷淋所用氧化剂为次氯酸钠。
本方案建议后续循环液的处置过程中将循环液送至污水处理系统好氧池部分进行处置。企业污水站高浓度臭气设计风量为6000m3/h,低浓度臭气设计风量为6000m3/h,共计12000m3/h。
欢迎来电 17306613228 韦小姐